換熱器的試壓要求
1、 供熱管網工程的設備應按設計參數及本規范的規定進行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 2、 熱力站、中繼泵站內的管道和設備均應進行水壓試驗。在管道和設備內部達到試驗壓力并趨于穩
1、 供熱管網工程的設備應按設計參數及本規范的規定進行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
2、 熱力站、中繼泵站內的管道和設備均應進行水壓試驗。在管道和設備內部達到試驗壓力并趨于穩定后,30min內壓力降將不超過0.5X98.1kPa即為合格。
設備的試驗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管殼式汽-水換熱器:汽側,1.5倍蒸汽工作壓力;水側,1.5倍熱水工作壓力。
快速式水-水換熱器:一次水側,1.5倍工作壓力;二次水側,1.5倍工作壓力,但不低于8×98.1Kpa。
容積式換熱器:汽、一次水側,1.5倍工作壓力;生活熱水側,1.25倍工作壓力,但不低于6×98.1Kpa。
GB50242-2002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
換熱器應以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做水壓試驗,蒸汽部分不低于蒸汽供汽壓力加0.3Mpa,熱水部分應低于0.4Mpa.檢驗方法:在試驗壓力下,保持10min壓力不降。
3、 試壓過程中發現的滲漏部分應作出明顯的標記并予以記錄,待泄壓后處理,不得帶壓進行修補。水壓試驗滲漏地方的修補,應按本規范有關規定執行。滲漏部位的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壓。